《河北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(试行)》所称积分落户,是指通过设定指标并赋予相应分值,积分达到雄安新区年度公布分值的非雄安新区户籍人员,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。
一、适用范围
除雄安新区承接的北京籍转移人口、引进的人才、原籍雄安新区的大中专院校学生、直系亲属投靠且按相关规定可在雄安新区直接办理落户的人员外,在雄安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居住的非雄安新区户籍人员。
二、申请条件
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持有雄安新区有效《居住证》,在雄安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。属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的,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计算;
(二)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;
(三)无刑事犯罪记录;
(四)属于雄安新区引进高端人才和其他工作需要的人员。
三、积分指标体系
积分由基础指标、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部分构成。详细内容可以私信我领取。四、办理流程
申请人登录“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”(附网址:http:/zwfw.xiongan.gov.cn/)。可以使用”积分模拟器”模拟测算自己的积分。·申请人需关联用人单位。用人单位应符合新区产业准入政策、在新区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纳税。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,保存提交后关注系统可以查看个人最终积分和排名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申请人就可以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